作者:颜璠房屋中介公司买房责任过户手续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存量房
摘要:案件简介: 2015年11月30日,某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纪人丁某向王女士推介了一套房源,售价58万元。在丁某的见证下,王女士与卖家李某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并当场向李某支付了20万元预付款。合同约定,卖家须在2015年12月30日前,协助买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余款待房屋办完过户手续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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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天地》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致力于提高妇女素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介绍社会主义的妇女、家庭观念,推动社会正确评价妇女,为妇女的彻底解放服务。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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