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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工致残,非法用工应否给予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初二学生非法用工致残打工医疗费用赔偿金一次性

摘要:2010年1月26日,刘某招录年仅15虚岁的初二学生小艳到其开办的衣架厂作寒假工。不几日,因电源切换时机器失灵小艳的左手被机器所压,经诊断为左手挤压伤、左拇、食指近节开放性骨折伴动脉、神经、肌腱损伤,落下七级伤残。事后,小艳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赔偿金。刘某则认为小艳是不满16周岁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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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天地

《女性天地》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致力于提高妇女素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介绍社会主义的妇女、家庭观念,推动社会正确评价妇女,为妇女的彻底解放服务。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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