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无效婚姻结婚登记法定结婚证法院婚检患病判决
摘要:我丈夫在婚前就患有某种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在与我办理结婚登记时,负责婚检的医生因为是他家亲戚,所以没有仔细检查便出具了可以结婚的证明,让我们顺利地领到了结婚证。我得知了他患病的真实情况后,在结婚半年时向法院提出了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然而,在法院一拖再拖,终于要做出判决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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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天地》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致力于提高妇女素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介绍社会主义的妇女、家庭观念,推动社会正确评价妇女,为妇女的彻底解放服务。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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