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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审批制度残疾人劳动就业移民搬迁安置用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环境保护目标非公有制经济国家公务

摘要:<正>宁政发[2013]8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了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着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失效16件、修改2件。一、决定废止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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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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