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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瑞士债法典》中有关收益和风险转让的相关规定

作者:刘年风险转让收益转让买卖合同商事交易不动产

摘要:根据《瑞士债法典》第185条的规定:“合同标的物之收益与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至买受人”。那么,如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和买受人并非同时履行各自的义务,法律对于收益和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将对这一问题做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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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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