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庄绪玲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摘要:居民纳税人2019年1月1日起,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增加了赡养父母、祖父母支出;支付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支付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支付子女上学的教育支出;支付本人学历学位教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继续教育支出、支付生病住院的大病医疗费用等税前扣除专项附加项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纳税》(CN:53-120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纳税》杂志长期坚持把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时代性作为本刊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标准和经济学与管理学系列杂志编排规范,注重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省级期刊
人气 651444 评论 60
部级期刊
人气 516948 评论 78
人气 472743 评论 78
人气 462637 评论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