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越权担保之效力及债权人审查义务——以“招商银行与振邦股份合同纠纷案”等为例

作者:沈伟越权合同债权人审查义务

摘要:越权担保合同违反《公司法》第16条原则上应属有效,但如若债权人未尽到审查义务,本应知道但却没有知道,则合同应属无效。关于合同之效力及债权人之义务,理论上存在争议,本文认为只要债权人尽到了形式审查义务,担保合同即为有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纳税

《纳税》(CN:53-120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纳税》杂志长期坚持把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时代性作为本刊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标准和经济学与管理学系列杂志编排规范,注重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