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股东红利分配购房企业固定资产个人所得税缴税财务会计处理
摘要:问:某稽查局在对某私营高新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固定资产账上有一原值292万元的房屋,而实际产权人是公司的一名股东。经进一步查证,该房屋是由私营企业出钱购买后分给该名股东的,该企业同时又在财务会计处理时对该房屋按企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4.8万元。结果,该股东被要求补缴个人所得税58万元,而该企业则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并罚款29万多元。请问,企业为股东购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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