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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月收入未超过3万元是否可享受增值税减免

作者:张海超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政策享受收入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免征增值税

摘要: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的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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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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