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东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经营企业备案手续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分支机构跨地区经营
摘要:答:鉴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布地域广,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各自主管税务机关不同,为便于企业履行备案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汇总纳税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规定如下:一是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对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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