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经琴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告误区发票认证体制改革方案纳税信用
摘要:答:可以这么说,您提的问题基本属实,但需要弄清楚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有前置条件限制的.为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完善税收分类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决定从3月1日起,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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