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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亏损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作者:江和明亏损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结转纳税年度国务院令第十条年限

摘要: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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