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习均非居民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股息红利扣缴中国境内机构场所
摘要: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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