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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未扣除会务费能否追补扣除

作者:吉安邦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应纳税所得额税务处理税前扣除税收规定第六条公告

摘要: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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