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笑萍国家税务总局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单位价值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预计使用年限应纳税所得额
摘要:问:我公司于2013年12月购入一台电脑,用于财务部门办公。当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为5000元。进项税额850元,预计使用年限3年,净残值500元。我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近三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都在10万元以下,估计以后的三、四年也不会超过10万元。国家在2014年10月20日出台的财税[2014]75号和2014年11月14日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文。对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已进入2014年汇算清缴期。请问,我公司对这台电脑应该怎么进行税务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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