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玉清股权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投资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财产转让所得合理费用应纳税所得额
摘要: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是指:(一)有价证券,为买人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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