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转让土地使用权与合作建房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有何差别

作者:王守俊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建房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差别缴纳

摘要:问:甲企业属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2011年通过招拍挂受让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3000万元,甲企业没有进行任何开发.2013年3月,甲企业准备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评估价8000万元,由乙公司开发这项土地.营业税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计算甲企业应缴土地增值税额.请问,如何操作可以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税负?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纳税

《纳税》(CN:53-120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纳税》杂志长期坚持把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时代性作为本刊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标准和经济学与管理学系列杂志编排规范,注重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