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明星非独立核算设计公司申报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比例应当劳务
摘要:问:我公司从事设计业务,总公司设在湖南.现在广西玉林设立了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请问:1.分支机构提供设计劳务是否应当就地申报纳税?2.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是否应当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确定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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