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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财税差异

作者:张文明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企业会计准则财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支付激励对象激励管理

摘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第八条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在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财政部第33号令)及38项具体准则中,对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也以独立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加以规范.上述法规,是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重要依据,股权激励已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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