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厚兵; 李学华个人所得税政策企业年金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障部职业年金人力资源投资收益年金基金
摘要: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对年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规定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也称EET模式(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即递延纳税.请问,个人领取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分哪些情形,具体处理时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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