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帅晓建产品销售成本企业所得税支出税法年度结转公司转回内审
摘要:问:我公司内审部在内部审计时,发现公司上一年度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因少结转了产品销售成本多计算了利润而多计缴了企业所得税.请问,我们如何才能将此多缴的所得税转回或退回?另外,对因上述原因多缴的所得税可以追补确认和转回或退回的年限又是如何规定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纳税》(CN:53-120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纳税》杂志长期坚持把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时代性作为本刊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标准和经济学与管理学系列杂志编排规范,注重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省级期刊
人气 652207 评论 60
部级期刊
人气 517209 评论 78
人气 473213 评论 78
人气 463022 评论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