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世兰个人所得税个人捐赠应纳税所得额费用扣除标准社会保障金慈善基金会总经理月薪
摘要:问:我公司总经理月薪10000元,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及各项社会保障金后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元,现其向某慈善基金会捐款5000元.请问,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2900元(5000一7000×30%)是否可以移转下月继续扣除?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纳税》(CN:53-120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纳税》杂志长期坚持把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时代性作为本刊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标准和经济学与管理学系列杂志编排规范,注重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省级期刊
人气 652207 评论 60
部级期刊
人气 517209 评论 78
人气 473213 评论 78
人气 463022 评论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