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评析税务处理企业重组特殊性公司注册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备案
摘要:案情简介S公司的注册地址在青海省西宁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其唯一股东为注册地址同在青海省西宁市的C公司.G公司注册地址在陕西省咸阳市,分别持有咸阳市D公司85%股权及咸阳市E公司15%股权.D公司及E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为人民币10亿元及人民币5000万元.2011年12月,因业务重组需要,C公司将其持有的S公司90%股权转让给G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G公司持有的D公司8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至今,S公司及D公司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未发生改变,且C公司及G公司均未转让其所取得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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