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如何才能抵扣工程物资余料的进项税额

作者:彭保红工程物资进项税额抵扣才能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增值税暂行条例

摘要:问:我们是一家电力铁塔厂,2012年6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扩建了厂房,由于建设厂房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我厂就设立了“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在购进的工程物资中,一部分工程物资在购进时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我们就以进价作为货物成本列入“工程物资”科目中;另一部分工程物资在购进时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中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我们就将货物的价款和进项税额一同作为货物成本记入“工程物资”科目中.我们在2013年2月建成厂房之后发现:在建工程剩余的很多货物中,一部分货物仍然能够用于我厂的应税项目中,例如钉子、螺丝、铁丝、扳手、电表、电缆、油品、灯管等,这些货物都是我们厂在制造应税产品过程中需要耗用的物资;另一部分货物不能够继续用于制造产成品,但我厂要对这些剩余物质进行销售处理,例如水泥、预制板、钢管、木料、砖块、防水材料等.可是,由于我厂在购进货物时,考虑这些物资是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当时就没有抵扣其中取得的进项税额.而现在我厂要把这些剩余物资用于制造应税产品或者进行销售时,却发现已经无法抵扣其中的进项税额了.至此我厂陷入了尴尬境地,耗用的工程物资余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是这些工程物资余料使用到应税产成品之后,这些产成品或者工程物资余料在将来销售时却要按照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我厂必然要加重税收负担.请问,我厂如何才能抵扣工程物资余料的进项税额?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纳税

《纳税》(CN:53-120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纳税》杂志长期坚持把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时代性作为本刊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标准和经济学与管理学系列杂志编排规范,注重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