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飞然发票会计师事务所地方税务局纳税策划出口企业纳税检查地税机关公司
摘要:问:我公司是江苏省南通市某县城的一家出口企业.2011年我公司委托北京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纳税策划,对方收取了5000元的服务费,可在我公司向对方索取正式发票时,对方因遗失了发票给我们寄来了该业务的记账联复印件,还在上面加盖了该事务所的公章.我处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对我公司的纳税检查中发现了此问题,要求我们补办该发票,即使没有发票,也要到地税机关重新开具一张发票,才能予以承认,否则要处罚我单位.请问,对未取得正式发票的业务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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