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彩霞技术转让合同税收优惠政策技术咨询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开发中心
摘要:问:我公司于2012年1月与另一公司签订了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技术转让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将于2012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已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又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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