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锐房产税缴纳自有住房员工供给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国家税务总局
摘要:问:本公司将建造的集体宿舍无偿提供给本单位员工居住,本公司本身并未取得租金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的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即无租使用房产,应当由承租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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