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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考你

合伙企业2010年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上市公司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招待费

摘要:1.问:2010年发生的一些招待费、办公费发票能否在2011年税前扣除?2.问:B股上市公司分红应该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3.问:企业购进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应当如何确定?4.问:独资、合伙企业“分红”是否需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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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纳税》(CN:53-120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纳税》杂志长期坚持把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时代性作为本刊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标准和经济学与管理学系列杂志编排规范,注重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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