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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到单未到的企业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作者:王星企业所得税计划成本核算发票金额会计制度采购过程账务处理入账

摘要:企业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货到单未到”的情况.对于“货到单未到”的情况,会计制度规定: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则“货到单未到”的存货,要采用计划成本作为暂估价值入账;若用实际成本核算,则要用暂估价值入账,待实际收到发票时,先用红字以同等金额将原估价入账的账务处理予以红字冲回,再按实际发票金额登记入账.这就是会计上所说的跨期暂估入库存货.那么,“货到单未到”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当如何进行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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