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林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投资收益新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规范性文件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数
摘要: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08年第48号)的规定,财企〔2001〕251号文自2008年1月31日起停止执行.2008年度所得税前如何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应按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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