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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流企业开具的汇总运输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作者:陈新华货物运输发票物流企业进项税额抵扣汇总货物运输企业专业运输企业运输业务

摘要:答:货物运输发票抵扣问题,165号通知适用于货物运输企业,208号通知适用于试点物流企业,适用对象不同.因为物流企业并不仅仅是从事运输业务,其业务的范围还包括、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所以,对试点的物流企业所开具的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这是对物流企业的一种税收优惠,但为非试点的物流企业则不能享受该项税收优惠,作为非专业运输企业的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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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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