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娟差旅费职工培训职工教育经费新企业所得税法普遍性合理性合并支出
摘要:答:这个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们在工作会经常碰到这种情况.我们认为这部分差旅费应该合并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因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下发后,更关注的是真实性及合理性.我们在列支任何一笔支出时都应把握以上两点.具体到这项业务,我们应该从“目的”出发,不能人为将费用分割开来,应该合并计入职工教育经费.至于说“明确规定”,总局确实没有专门下文列举“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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