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契税政策土地企业改制重组国家税务总局缴纳企业股权房屋权属
摘要: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的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9号)进一步明确:“财税〔2008〕175号文第二条中规定的‘股权转让’,仅包括股权转让后企业法人存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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