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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搬迁后的土地投资入股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作者:王强土地增值税投资入股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缴纳搬迁国家建设国务院令

摘要:答: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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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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