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核定征收方式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征收办法2008年第十七条纳税人
摘要:答: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但现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以下简称《核定征收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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