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武利收入会计销售货物税务处理包装物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商品低值易耗品
摘要:答:所谓的包装物,是指为包装商品、产品而提供的各种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可见,销售包装物收入是销售货物收入的一种.但包装物在销售时,在税务和会计处理上各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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