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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如何处理

作者:黄卫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法纳税处理业务问题纳税人

摘要:答:税务机关查增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处理上,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查增的所得额,应先予以补缴税款,再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给以处罚.其查增的所得额部分不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同时规定: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在减免税期间查出的问题属于盈利年度查增所得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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