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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本核算方法能否改变

作者:陈卫企业所得税法成本核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本计算方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标准成本法

摘要: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标准成本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列举的成本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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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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