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军学生实习合理报酬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合作协议实习生期限
摘要: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4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政策的规定,接收实习生的企业与学校正式签订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习合作协议,其支付给实习生的合理报酬,允许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未与学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或仅签订期限在3年以下实习合作协议的企业,其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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