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达和地税局稽查局公司财产旅游公司扣押强制执行措施2009年案情介绍纳税情况
摘要:〔案情介绍〕2009年12月,某县地税局稽查局在对一旅游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当年6月与7月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造成8万元营业税少缴.稽查局遂责令该公司在5天之内缴清所欠税款.旅游公司逾期仍未缴纳.稽查局在未报经县局局长批准的情况下,扣押了该公司用以向旅游团发放的价值7万元的纪念品,并向该公司出具了扣押清单.旅游公司对此强制执行措施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该市地税局非法扣押旅游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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