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倩企业所得税技术开发免征收入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技术转让委托方
摘要:问:本公司接受某企业委托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合同经过省级技术市场认定,双方约定开发成果归委托方所有.请问,本公司取得的技术开发收入能否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纳税》(CN:53-120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纳税》杂志长期坚持把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时代性作为本刊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标准和经济学与管理学系列杂志编排规范,注重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省级期刊
人气 650399 评论 60
部级期刊
人气 516796 评论 78
人气 471877 评论 78
人气 461664 评论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