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宏伟税收风险应当出口货物税务机关虚假企业货物出口委托方
摘要:问:为了拓展市场,我公司前不久接洽了一笔较大金额的出口业务,由于我公司对这方面没有什么经验,除了想把这笔订单做好之外,没有对委托方进行过详细的考查.谁知,委托方原来是一家虚假企业,货物出口后没有凭我公司开具的《出口货物证明》申报退税,却是躲藏了起来.后来,此笔出口货物被税务机关查到,要求我们对未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按照规定视同内销征税,为此我公司不仅成了替罪羊,还受到了税务机关处罚.请问,在实际出口业务中,应如何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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