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问题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处理例外情形收入
摘要:1.企业所得税中权责发生制的例外情形有哪些问:在会计处理上,收入、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的核算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但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请问,企业所得税中权责发生制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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