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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列支私有房屋装修费是否应区分情形征收个税

作者:陈家军; 梁影企业法人代表装修费用私有房屋个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

摘要:问:我公司企业法人代表李某于2008年12月将其个人私有房屋装修费用85000元,在企业“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当地税务机关在2009年度涉税检查中发现此问题,对此,除要求我们将上述装修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外,还将其列支的装修费视为企业对该法人代表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17000元.请问,税务机关这样征收个税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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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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