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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应当计入开发成本吗

作者:祁德斌房地产开发成本违约金应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进度款合同约定项目工程公司

摘要:问:本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向对方支付了37万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是因项目工程而发生的支出,是否应当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是否可以作为20%加计扣除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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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纳税》(CN:53-120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纳税》杂志长期坚持把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时代性作为本刊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标准和经济学与管理学系列杂志编排规范,注重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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