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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楼是否应当确定两个成本对象

作者:吴定权成本对象应当成本核算对象2009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商品住房公司

摘要:问:本公司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是查账征收方式.2009年度本公司开发一栋商、住一体楼,其中1~5楼为裙楼,6楼以上为商品住房,但都属于同一栋楼,并且属于一个项目.对此是否可以作为一个计税成本核算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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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纳税》(CN:53-120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纳税》杂志长期坚持把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时代性作为本刊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标准和经济学与管理学系列杂志编排规范,注重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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