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红辉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跨期2009年缴纳计税所得额租赁房屋一次性
摘要:问:我公司2009年9月30日租赁房屋给B企业,租赁期3年,每年租金200万元.2009年9月30日我公司一次性收取承租人租期为2009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的租金600万元.请问,我们一次性取得跨期租金收入应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计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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