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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有哪些

作者:刘拥军企业所得税法分支机构预缴监控摄像机集团公司硬盘录像机国内外政策学

摘要:问:我集团公司是专业生产各种监控器材、监控摄像机、闭路监控解码器、监控硬盘录像机、监控红外摄像机等监控设备的企业,在国内外有多个分支机构.在上海、深圳、广州、台北、高雄、香港、东南亚、南美及非洲等地设有分公司,而且这些分公司还设立了办事处.今年,我们又很据业务开展情况,重新进行了市场定位与细分,在陆续合并五家国内分公司、撤销两家国外分公司的基础上,还新成立了八家国内分公司与五家国外分公司.通过学习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我们认为凡是分支机构都是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不需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但在向税务机关询问时,才知道并非如此,有的分公司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而有的则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对此,我们越来越感到对政策学习得不深、不透,掌握不准.集团领导对此也非常重视,希望我们财务部门能及时了解政策、熟谙政策,为高层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希望专家百忙中能给以解答.请问,哪些分支机构不需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我们在年度中间撤销与成立的分公司如何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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