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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中若干税收政策问题解读

作者:陆靖企业所得税法税收问题政策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租金收入解读确认收入交易合同

摘要:今年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就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以下简称79号文)文件.文件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明确.1.提前收到的租金收入可以分期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按照此原则规定,即使企业提前收到租金收入,只要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应付租金日期未到,也不确认收到当期的收入.79号文件对提前收取租金的情形进行了补充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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