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荣礼小型农田水利社会供给农田水利设施枢纽型基层组织农民用水者协会优惠政策农村水利建设小型水利工程水利建设基金
摘要:一、建立有效的小型农田水利供给体系1、完善小型农田水利供给组织制度不断完善新时期小型农田水利供给组织制度,深入研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政策体系,推动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供给主体的资助和奖励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行业性、公益性的用水协会组织。尤其要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各基层组织的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结构,加强农民用水者协会等枢纽型供水组织建设,重点扶持为基层农田水利设施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慈善性、服务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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